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注意事项 |
||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3月26日 | ||
公开审判是指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,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,公开宣判。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,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。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,进入法庭,应遵守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。具体规定如下: 1、进入法庭接受安全检查,禁止携带照相机、录音机、摄像机;禁止携带武器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。 2、法庭内要保持肃静,不得喧哗,禁止吸烟。 3、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,不得进入审判区。 4、未经法庭允许,不准发言或提问。 5、手机一律关闭。 6、禁止进入我院办公区域。 7、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,审判人员、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。 |
||
|
||
【关闭】 | ||
|
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