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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实际行动彰显法律权威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7月17日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--执行二庭用全、用活执行措施执结一起“骨头”案

    近日,执行二庭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,用实际效果平息了申请执行人强烈的不满情绪,用实际行动向被执行人证明了法律的权威不容蔑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、基本案情

    2011年12月22,被告陈某驾二轮摩托车与原告闫某相撞,将闫某致伤,经法院判决,陈某赔偿闫某各项费用77876.80元,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未自动履行,闫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执行难点

    一是被执行人无固定收入。被执行人陈某虽系林场事业编人员,但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,因陈某承包林场苹果园,林场不再发放其工资,而是由其用承包果园所得收入抵顶其工资;

    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。陈某一家长年居住在林场果园的看山小屋中,家中设施简单,不具备执行能力。经到相关部门查询,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。虽说果园有果树300余棵,且都在盛果期,但苹果的采摘、运输及买卖都存在时令性,短期内无法执行;

    三是被执行人对抗执行心理严重。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又到法院再次提起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诉讼,起诉标的额高达30余万元,被执行人收到应诉手续后,对彻底清偿债务失去信心,抵触情绪很大;

    四是申请执行人不理解、不配合法院开展工作。申请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严重,长期卧床不起,急于拿到但未拿到赔偿款对法院不满,其亲属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信访。同时,申请人及亲属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,不明白法院的执行难度,对法院提出的提供执行线索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求不理解、不配合,致使连续2次错过了苹果采摘,让被执行人提前将苹果卖出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执行过程

    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,申请执行人的不理解,执行二庭庭长李家永和承办法官崔宝春顶住压力,扎实、仔细的开展工作。

    一是加大强制措施使用力度,攻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。鉴于本案被执行人对履行债务不抱希望、对法院执行抵触情绪严重,如果仅仅依靠说服教育无法达到预期目的,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加大了强制措施使用力度,先后两次拘留被执行人,并对被执行人的农用三轮和两轮摩托车进行了扣押。后来发现靠拘留和扣押财产也收效甚微的情况下,果断对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了搜查。通过强制措施不间断的穿插使用,最终击垮了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。

    二是抓住财产线索的蛛丝马迹,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。在搜查过程中,搜出了陈某向济南李某四次转账10多万元的转款凭单,和一张名为陈某岳父耿某为存款人的定期存单一张。围绕转款凭条和存单,执行人员进行了缜密的排查和落实,一一排除了被执行人所述理由,使得被执行人对凭条和存单的陈述前后矛盾,无法自圆其说,彻底打消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。

    三是扎实有效地说服教育,促使该案顺利执结。对于被执行人,承办人员严厉的指出转移财产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,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,迫使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人员要求从中协调。对于申请执行人,承办人员用扎实、有效的工作赢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和配合。最终,申请执行人在赔偿数额上作出了让步,被执行人也尽最大能力进行了赔偿,致使该案顺利执结。

        四、办案心得

   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以下工作的开展:

    一、运用“五笔账”,讲明利害,让当事人理解法院工作。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细算“五笔账”,让被执行人明白,案件越是迟延履行,经济成本越高、乡亲关系越淡、信用越低、拒不履行的风险越大;让申请执行人明白,不配合法院工作,案件耗费时间就长、花费成本就高、执行不能的风险就大。从而有效降低当事人心理预期,让当事人理解法院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。

    二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,主动作为,用实际行动赢得信任。执行法官在工作中始终秉承“把当事人放在心上,把心放在当事人身上”的理念,用真诚对待当事人的各种要求,用实际行动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,并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,用活、用好执行措施,用主动的行动回应当事人的被动等待,用主动行动赢得当事人的信任。

    三、不放过任何细微问题,抽丝剥茧,注重用细节主导成败。在执行过程中,不放过任何执行线索,并抓住线索一查到底。对于一些看似与案件没多大联系的线索也不轻易排除,善于顺藤摸瓜,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的执结关键点往往隐藏在不经意的细节中。同时,注意细节的总结提炼,从细微处寻找突破,善于用细节来主导成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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