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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意执行唤温情|沂源法院顺利执行首起探视权纠纷案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0年11月16日

 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探视权纠纷案,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受理,因探视权纠纷案件强制执行在我院尚属首次,执行二庭所有人员高度重视,专门组织执行研讨会明确工作思路,确认工作方案,制定工作方法。经过认真准备,精心组织,本案已于10月25日顺利执结。

  当日上午8:20分,执行法官王加贵召集双方当事人,认真做好双方思想工作,讲解案件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,并提出具体要求,双方当事人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愿意互相配合;综合考虑当事人意愿后,执行法官为方便开展工作,同时照顾孩子情绪,营造和谐的执行氛围,执行人员按照事先双方约定,身穿便服陪同双方当事人在儿童乐园附近交接子女会见、进行探视;儿童乐园环境优美,游乐设施一应俱全,孩子们对各种游乐项目充满兴趣,跃跃欲试,双方当事人也充满耐心,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,陪同孩子一起玩耍,气氛和谐,关系融洽;最后,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约定了下一次探望孩子的时间、方式和地点,执行顺利结束。

  由于探视权案件强制执行在我院实属首次,缺乏操作实践,如会见时间长短、会见场所、执行人员是否全程陪同、怎样预防双方冲突等。承办人员在本案中:一是前期准备。专门组织研讨会,制定执行预案,明确执行流程;二是有序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做到“一劝二调三陪同”即:劝服被执行人,调和双方当事人关系,执行过程全程陪同;三是做好预防。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探望时不得出现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言行,对会见时间和会见场所,尽可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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